安徽省贯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解读
2019年10月,我局制定印发了安徽省贯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依据和背景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是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掌握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情况的重要手段,是公共机构实施能源科学管理和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的前提。为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国管局于2019年8月出台《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国管节能〔2019〕229号),明确要求各省(区、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统计调查制度》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进一步细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的职责分工,明确全省各级各类公共机构有关报表的统计对象、填报内容、填报周期、报送方式及时限等具体工作要求。
三、起草过程
在国管局《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组织省节能监察中心有关专家共同起草本实施方案。
四、主要目标
按时完成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逐级汇总上报统计数据。
五、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省管局和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组织、汇总上报工作,各级公共机构负责填报统计数据;二是明确统计方案和统计内容:2统计方法:采取自下而上、网上直报的方式,统计各级公共机构基本信息、煤、燃气、燃油、电热力和水、土地等各种能源资源消费状况;三是明确统计报表表式,采用国管局和国家统计局修订的制式表格(国统制[2019]106号);四是明确统计填报流程:各级公共机构填报数据,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审核汇总数据;五是明确了统计周期,我省各级公共机构采取年报形式完成统计工作;六是明确了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安全管理内容。
六、创新举措
为提高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效率,省管局开发了全省统一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直报系统,各级公共机构通过系统完成数据录入、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压实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及时督促检查各单位上报数据,确保工作时效性及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