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国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皖管党组〔2021〕19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并由省委组织部批复同意:
徐国新同志任人事处处长,免去其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五级职员职务;
耿云同志任人事处一级调研员,免去其人事处处长职务;
石刚同志任公共机构节能处副处长,免去其省直机关曙光新村管理处六级职员职务。
特此通知。
2021年3月12日
皖管党组〔2021〕19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并由省委组织部批复同意:
徐国新同志任人事处处长,免去其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五级职员职务;
耿云同志任人事处一级调研员,免去其人事处处长职务;
石刚同志任公共机构节能处副处长,免去其省直机关曙光新村管理处六级职员职务。
特此通知。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