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刘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9 17:59 来源:局办公室 阅读: 字号:

皖管党组〔2021〕43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汪刘海同志任公务活动保障一处副处长,免去其公务活动保障一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李强同志任公务活动保障二处副处长兼任省直机关接待车队队长,免去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以上两名同志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1年7月9日算起。

特此通知。

 

 

20217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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