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刘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皖管党组〔2021〕43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汪刘海同志任公务活动保障一处副处长,免去其公务活动保障一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李强同志任公务活动保障二处副处长兼任省直机关接待车队队长,免去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以上两名同志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1年7月9日算起。
特此通知。
2021年7月9日
皖管党组〔2021〕43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汪刘海同志任公务活动保障一处副处长,免去其公务活动保障一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李强同志任公务活动保障二处副处长兼任省直机关接待车队队长,免去其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处四级调研员职级。
以上两名同志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1年7月9日算起。
特此通知。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