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指导意见》出台

发布日期:2021-01-12 08:23 来源:局综合处 阅读: 字号:

近日,省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安徽省基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指导意见》,对全省基层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和组织实施办法进行了明确。

公车改革后,各级党政机关保留车辆大幅缩减,不少地区采取包干交通费、私车公用、租赁社会车辆等办法保障基层公务出行,但由于市场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信息不透明、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如何畅通公务出行“最后一公里”成为困扰基层工作人员的难点问题。新出台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牵头企业布点,积极推广租赁新能源汽车下乡镇保障基层公务出行,由市或县级公车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加强对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的服务监管,提高乡镇公务出行效率。同时,细化各基层单位租用新能源汽车的流程,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管理和使用要求,避免无序租车现象的发生。除此以外,《指导意见》还提出通过货币化补贴方式和规范社会化租赁方式来保障基层公务出行,各基层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不同方式。

《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有效解决全省基层公务出行难题提供了具体方案,对于在全社会推动形成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风潮,助力我省汽车制造业发展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下一步,省管局将发挥省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牵头作用,对不同地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分析行研究不断修订完善配套政策,为规范基层公务出行供政策依据

 

(综合处 邢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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