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修订实施

发布日期:2020-06-19 09:38 来源:局办公室 阅读: 字号:

近日,省管局、省财政厅联合修订《安徽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办法》遵循科学规划、节能环保、轻重缓急、勤俭节约、公开透明的原则,注重保障和完善使用功能,进一步明确了管理的权责、要素和实施流程。

明确各方责任边界。划定省直机关大中修与日常维修的区分,省管局负责总投资在20万元(含)以上的大中修项目统一管理,使用单位负责办公用房日常维修和检查。

完善项目审批要素使用单位须于每年8月底前向省管局申报下一年度大中修年度计划项目。大中修项目申报材料新增权属信息、使用情况、维修记录、相关鉴定报告等。省管局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估论证,作为审核审批的重要依据,增强结果的公信力。

规范组织实施方式。计划内大中修项目的组织实施由省管局统一负责,包括按规定履行招标采购程序、委派专业人员全程跟踪审计、配备专业监理人员、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等。同时,严控项目经费使用,严禁擅自增加维修内容和工程量,省管局会同有关单位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房管处  王天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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