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查规范

发布日期:2018-11-29 00:00 来源: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阅读: 字号:

 

一、信息公开审查范围

各处室、各单位所有需要上传门户网站(包括二级子网站、微博微信)的法规政策、机构职能、办事流程、权责清单、规划计划、招标采购、通知通告、新闻动态等政务公开信息,都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二级子网站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主办处室、单位负责审批。

二、局(办)审批流程

政务公开信息通过局(办)协同办公平台进行审批。

(一)承办人拟制好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后,提交本处室、单位负责人审核。

(二)将处室、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的信息,提交给办公室审核员审核。

(三)审核员审核完毕,提交办公室负责人签批。

(四)办公室负责人签批后,提交局(办)相关分管领导审批。

(五)审核员根据局(办)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意见,进行公开发布。

市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报送我局(办)的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由办公室审核员负责提交签报。

三、新闻动态类信息应在相关活动结束后2日内报送办公室进行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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