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7 10:27 来源: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阅读: 字号:

皖管办〔2020〕6号

 

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机构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各市(省直管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为落实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全力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现就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废弃物的分类管理工作

各公共机构可在大院门口、楼道拐角、电梯间等位置设置个人防护用品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用文字标识标注。专用收集容器应相对密闭,定时清洗和消毒,容器装满后应及时将废弃物用塑料袋封口扎紧,再次进行消毒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收运处置。不具备设置相对集中收集容器的,应将个人防护用品废弃物装入塑料袋并扎口密封后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医疗机构收集的个人防护用品废弃物,按照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置。

二、做好餐厨垃圾的分类管理工作

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应定时清掏擦拭,做到日产日清,尽量减少垃圾的留存时间。分散就餐的公共机构,应因地制宜增设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严禁将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三、做好其他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工作

各公共机构要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生活垃圾精准投放、安全收集、规范运输和无害处置。生活垃圾分类联络员和志愿者应当指导和督促干部职工正确投放生活垃圾。从事收集、转运、处理的一线工作人员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切实做好自身防护措施。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门前,必须清洗消杀,落实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登记、测量体温等防范措施。

 

 

     省 管 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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