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评选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23号)精神,在各推荐单位认真开展推荐评选的基础上,经省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拟推荐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等3个集体为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苏祥等3人为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7日至1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在此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或来信(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联系单位:省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450室
邮编: 230091;电话:0551-62601630,联系人:张启东。
附件:安徽省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docx
安徽省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