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省直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本人请携带以下材料到业务网点办理: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组合贷款商贷部分借款合同原件;
3.组合贷款商贷部分还贷证明原件(银行出具);
4.本人合肥市常用的I类储蓄银行卡。
如果配偶也在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需办理该套房提取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及银行卡号。
详情可咨询0551-1232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