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回复选登
来信
《安徽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来信人: 孔** 来信时间:2018-10-11
领导, 您好!耽误您的宝贵时间了!新的《安徽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发布实施,关于《办法》中有几点疑问,烦请赐教! 1、第三章 配置管理 第十五条:“无法调剂、置换、租用办公用房......可以采取建设方式解决”中“无法调剂、置换、租用办公用房”具体怎么判定? 2、第三章 配置管理 第十五条:“市级党政机关和县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县级党政机关直属单位....”中,县本级党政机关和县级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具体指哪些单位和部门?
回复
回复部门:办公室 回复时间:2018-10-11
网友: 您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1.“无法调剂、置换、租用办公用房”可根据党政机关现有办公用房情况、社会可置换或租用的房产情况等判断。 2.县级本级党政机关是指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四大班子;县级党政机关直属单位是指除县四大班子以外的其他县直机关。 省管局 2018年10月11日
评价
满意